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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1章 兴趣教学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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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诗诗看着高敬宗用非常形象的方式教导孩子们认识“人”、“大”、“天”三个字,暗暗也点头。暗付道:“这个高谪仙怪不得可以写出《三字经》、《百家姓》和《三千字》奇书,他年龄虽小,却依然成了蒙学大家。

古代,儿童“开蒙”,接受教育的年龄一般在四岁左右,现在也有一种观点认为,四岁恰好是儿童学习汉字的最佳年龄段。宋代以后教材一般为《三字经》、《百家姓》、《千字文》、《蒙求》、《四书》等。但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,却没有系统的蒙学读物,一般少儿在开蒙的时候,一般都是用《论语》。

可是《论语》一万余字虽然字数不多,然而却非常难懂,就算现在高中知识水平,如果国文基础稍差都读不明白,更何况是四五岁的孩子?

可是当郑诗诗看到高敬宗居然跪在地上给孩子们扮“狗”,她正想说有辱斯文,只是这句话到底她都没有说出口。郑诗诗作为荥阳郑氏嫡女,虽然在南北朝历史上并没有留下什么才名,但是却学识过人。她稍作思考,就明白了高敬宗这么教育的意义。

“你们愿意当狗,还是做人!”这是高敬宗在第一课教授四个字之后,留给学生们思考的问题。

郑诗诗在这个时候,看向高敬宗的目光有些异样了,变得异常炽热。高敬宗采取这种兴趣教学法,一天可以教会学生学会十余字,而且不易忘记,无论是《三字经》还是《千字文》都极有可能让学生在两三个月内学会,学懂,并且记住。

高敬宗此时就像一个磁铁,深深吸引住了郑诗诗。

此时,郑诗诗的儿子陈言庆已经慢慢好了,虽然高敬宗并没有给陈言庆施医用药,但是郑诗诗却坚决认为,这是高敬宗谪仙神血解了陈言庆体内的毒,给了陈言庆第二次生命。对于郑诗诗而言,陈言庆则是她生命的全部,高敬宗对她的恩情如同再造。

高敬宗慢慢开始教授《三字经》的内容,一个字一个字从字形字意教起。他并没有教给学生们太多内容。第一课也就是“人之初,性本善,性相近,习相远,苟不教,性乃迁。教之道,贵以专。”

不过教授效果让高敬宗非常意外,二十四个字用了一个上午,居然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学生都做到了会写,会读,会认。

高敬宗却不知道,在这个时代上学读书,对这些孩子们来说机会是多么的难得!因为机会难得,这些孩子才格外用心读书。

教授小学儿童,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,尽管这些学生非常用心,高敬宗也教得认真,但是一天授课下来,高敬宗也累成狗了。

当高敬宗拖着疲惫的身躯返回狼、穴时,不此时狼、穴已经不成再称为狼、穴了,而是改为江淮大都督府。当高敬宗来到洞口却听见胖子陈应那欠揍的声音传来:“俏娘子,来弹个曲子听听!”

高敬宗进入洞内,看到郑诗诗此时居然拿着一个琵琶,细心的抚摸着。

高敬宗原以为郑诗诗会发怒,最次也会怒视一眼陈应,然而郑诗诗却嫣然一笑道:“好啊!固如所愿!”

郑诗诗坐到书案对面的胡床上,将琵琶拨弄两下,引吭高歌:“燕燕于飞,差池其羽。之子于归,远送于野。瞻望弗及,泣涕如雨。燕燕于飞,颉之颃之。之子于归,远于将之。瞻望弗及,伫立以泣。”

此诗出自<诗经·国风·邶风>,此诗的作者是年轻的卫君。他和一个女子原是一对情侣,却终不能结合,如一对燕子不能双飞。当她出嫁旁人时,他去送她,作此诗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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